哪些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几乎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临沧刑事律师——李庭晨为您介绍以下问题:当我们驾驶机动车时,我们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哪些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呢?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一)追逐竞争,情节恶劣;(二)醉酒驾驶机动车;(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驾,情节恶劣;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