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刑事律师:没有民事赔偿可以假释吗?
在我国,一个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惩罚的类型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应当赔偿。没有民事赔偿可以假释吗?
一、不进行民事赔偿是否可以假释
一般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在有效判决中有财产判决的,罪犯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判决”,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决,以及追回、责令退款、罚款、没收财产等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的,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不得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假释后对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应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其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监督机关批准。